一旦下定決心就想立刻逃離不想繼續待的地方。
不論是工作也好,住所也是,學校還得再撐幾個月。
回家路上雖然閃過奇怪念頭,想著繼續這份工作,週末的晚班我得要住在旅館,便宜的8h確實很便宜帶上耳塞還可以,但一個人住旅館還是一堆打砲用的旅館太寂寞也太可悲。
又想著是不是再開app找個週末床伴算了。
一這麼想時,又覺得嗯那好像去做些什麼也可以。
畢竟單身,什麼都可以做吧。
什麼都可以的。
但我想休息,想休息想出去玩。
G一直說我駝背很嚴重,我不確定是換到這個系之後每天背厚厚的書跟平板還有閱讀器造成的,還是我太操自己造成的。

躺在是誰身邊的我都能笑得如此開心的話,那還真的誰都可以了是吧?
即使幾個月前的B像個小孩說著:
不可以誰都可以。
屈膝抱著自己生氣地說:
我以為妳很乖。
嗯,很乖的我,不都被這樣的人殺死了嗎?
於是有那瞬間,回到過去,有人願意帶我出去玩的話我誰都可以。
而想念穿著熱褲黑絲踩著限定版Dr. Martens14孔靴坐上男子漢抱著男生在陽明山上追風的自己。
也想念老是穿著平口連身褲或連身長裙裡頭一絲不掛的自己,讓男伴扯下衣服就能玩弄的身體。
想念那個沒有時間空間限制的自己。
在堤防被人從後面摟著插入的自己,在校門口雙手攀趴在花圃圍籬的自己,在雪隧低頭在方向盤下的自己,任何一個都可都好。
我沒辦法看著長不大的男孩對我開啟聖人模式,我的小女孩只願意在願意花心力的人身上出現。
於是我讓她沉睡。
跟很多人上床然後遺忘然後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還可以替自己做什麼才能不繼續倒塌。
這兩天,有一部分的情緒好像不見了,沒有想哭的念頭甚至感受不到後悔或遺憾,連難過的情緒都消失了,也對同事無法熱情起來的瞬間才發現,嗯,社會人で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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