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統計學整個心不在焉,一邊跟G聊著從他借我的外套到新來的書桌,跟上課書的厚重,一邊拿著另外一隻手機,寫著REI-22
送出並且寫了一段話給N就騎上車,在回家的路上,那些G曾對我說過的話,突然像警鈴一般的響起,停紅綠燈時,對G的視窗尖叫後,隨即把N的訊息收回刪除,並且將REI-22恢復成草稿。
這樣是對,還是錯?
那樣是羞辱還是我內心的真實想法?
我不知道。
G打了很多問號回我,很多話,我無從說起,因為思緒很亂是真的,無法好好系統性的整理歸納一直都是我的雜亂在面對N也好G也好,反倒遇到Y,他是始終如一對我情感冷淡的人,大概我就像他的朋友一樣存在。
感情的話,我們幾乎沒有,友情的話,大概很深厚。
看過他頻頻接近女同事的樣子,在他拿了一堆一番賞回家給我時,嘴上說著是為了我交換,難道就不是為了接近女同事嗎?嘴上說的談的都是那位女同事的他,就連跳去哪個樓層都記得清楚的他,難道,他在心中沒有擇偶條件嗎?有的吧。
他常常說,帶我去見阿姨們,會被三娘教子,陪他回去見奶奶的話會被奶奶罵死,身上一堆刺青,他媽媽知道我也在他家附近等他時,說著要去買什麼給我吃,每個月寄來我愛吃的昂貴腰果一大箱。
但我一直都躲在廁所裡,在剛開始Y租的小套房裡。
我也一直都假裝要去高島屋採買,我們要飛大阪而不是在東京,我們要去哪,而錯開他去找阿姨找朋友的時間。
我就像被隱藏起來的不存在室友。
怎可能會有愛呢?沒有吧。
就像N說的我很重要,但重要到只能藏在旅館裡嗎?
這是我最納悶的事,我們很有愛沒錯在旅館裡的空間,進而延伸出,我期待可以坐在窗邊陪他走更遠的路。
哪怕知道他很忙,知道他身體有運轉機制,知道他兩隻老小貓一隻調皮一隻身體微恙無法再有心力顧及我,而我依舊像個小孩,體貼他,被他哄著,等著他允諾的年底的假帶我出去玩,帶我去他曾說過的居酒屋,帶我去他曾說過的宜蘭釣蝦場,那個他口中曾不再出沒的城市,曾以為我的存在是可以陪他熬過疼痛的存在。
至少我曾有機會有可能陪他走過他不願意去的地方,就像我剛回到台北,我警告過Y不可以帶我去信義區看電影,不可以出沒在信義商圈,那一帶的人跟商家都知道我是誰。
哪怕我後來跟JERRY連繫上,他告訴我店家團隊都換人了,沒人認識我,放心回來吧,消失太久了快回去找他們。
我曾在林口三井遇到JERRY跟他妻子,我拉著Y的手快速逃離。
比認識他們時我胖了二十甚至可能是三十公斤的我,帶著身高不高,雖長不醜,但跟以前陪在我身邊的男人是截然不同的Y,是否也因為我做了這件事,而讓他在林口路上遇到同事時也立刻彈開怕被看見。
是他怕丟臉還是我,大概可能是我吧。
如果是N的話,我卻都沒擔心過這件事,就像我可以穿上各種薄紗襯衫若隱若現跨坐在他身上,讓他賣力撞擊我的身體,輕咬我的乳房,讓我渴望他的身體如海市蜃樓的存在,一切都進入了少男跟少女的我們,他眼裡的我美麗可愛,而我眼裡他的帥氣靦腆。
他常說他自己是殘花敗柳,知道自己長得不好看,而我每次一上車就轉頭看著他,摸摸他的臉龐,鬢髮,他的手,告訴他好帥,怎會有這麼帥的人,身邊的女人都爭風吃醋在他告訴我,他曾跟業界內的誰有過一段奇妙關係的謠言又傳出讓他困擾時。
而又讓我想了辦法弄一套新的衣服,趴握在他胸前問著
「這次案子要給我多少?」
「兩億夠嗎?」
而讓他每一次都在我體內留下滿滿的情慾。
我想把他的男根永存在我體內的變態想法,就像我們談論過想到他墳上以呻吟自慰代為上香過程去看他。
他想把我屍體拖出來再上我一次一樣。
這些話,我卻沒感到噁心或變態,只覺得,我好愛過這個人。
就像母親曾對我說山上有戶人家,有個老爺爺在他妻子過世之後,將妻子的下體割除,風乾,留著想念一般。
病態嗎?我媽的臉是一臉不可思議,而遇到N的我,大概也會很想做這樣的是,把他身上的每一吋都珍惜著,把他身上的味道都留下,我想念他,卻像過去了一樣。
我愛著他的愛就像過去了一樣。
過去了?
我能有天像他前妻那樣送一隻他一直以為叫PYO的P助玩偶給他擺在副駕駛,一起罵那隻玩偶,罵小澪嗎?
我大概會給他一隻那支飛鼠屁桃
み~~~て~~~

Y說我就是屁桃,他這陣子常常在家裡學537回我,畢竟是天敵嗎?我其實也不討厭Y,雖然養了他那麼多年的不平衡,但因為是自己的選擇,我從沒有辦法怪別人,只會怪自己笨。
我們就像一開始認識時註定的互相欠債才會遇見,G說「就當相欠債還完了。」的時候,我一直想起我遇到Y時他也這麼說過。
一切就像註定要走過的路程,一切就像你會遇到誰都是你自己選的,土星人他看著我笨拙樣子說,先把自己照顧好不可以嗎?
昨天回家時,跟Y說我過幾天會搬一些東西走,他跟我說老友找他回去公司上班,但他一癱坐在沙發上說著,還是很討厭開會呀。
今年都會四十歲的我們,希望都能長大,各自飛翔。
互相中二了七年的日子,像彌補小時候的遺憾一樣的過程,我在四十歲之前得到好多好多,因為Y才遇到的N,因為N才遇到的G。
我被眷顧著嗎?我也不清楚。
昨天我把話題拉回
「這麼笨的我,可以活到現在,很厲害耶。」
我這麼回著G。
然後對他提起,我未曾寫在REI裡我曾流浪過一年的日子。
也想起,大概小學三年級之前,我一直都被家人,尤其是奶奶打扮成公主裝扮,不分四季,永遠是很多層的蕾絲洋裝,帶著出門,直到我熱到發紅疹,隔壁的婆婆才幫我買一套白T牛仔短褲給我換下洋裝。
每次出遊我都像個洋娃娃一樣的被帶出門,被各種老人抱在腿上,沒發育的胸部被摸過摟著,而讓我尖叫亂踹亂踢,老爸在賭桌上才發現我,把我拉走叫我回家。
十歲之後,大概比較聽得懂人話,每次進出工廠時,會被提到的誰想娶我,誰想下聘給我媽時,我開始抽菸喝酒剪成短髮像T一樣,只穿長褲把自己弄到六親不認的模樣,一直裝病蹺課暴力自殘也打架打很凶的我,一直到二十八歲才又開始穿裙子才又開始學習當個人,女人,追尋著我想要的疼愛一直到現在。
土星人對我說
「人一生都在追求像妳這樣追求愛的模樣,只是妳機制壞掉了,先休息,照顧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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